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调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公众休息日安排的通知》,旨在确保
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和重大活动顺利进行,以尽量减少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。
11月5日将在上海举行进口博览会。
《通知》规定:
将11月5日(周一)调整为休息日,相应将11月3日(周六)调整为工作日;
将11月6日(周二)调整为休息日,相应将11月11日(周日)调整为工作日。
除保障进口博览会举办、重大活动、城市运转等必要的工作岗位外,本市机关、事业单位(包括学校)和
社会团体按此执行。证券交易机构正常运行,不做调休。企业和其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,自行安排。
《通知》要求各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妥善安排值守应急、安全生产、市场供应、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,保证进口博览会、重大活动顺利举办和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运行。广大市民要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,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。